家庭冷暴力的表现特征主要有:
1、多样的行为特征。家庭“冷暴力”的表现形式通常由于家庭的不同情况和家庭成员的个性特征而呈现出多样行。有的表现为冷嘲热讽,在语言上进行恶意攻击,故意贬低、刺伤对方的自尊心和自信心;有的表现为不管不顾、不理不睬,“把你晾干”,不再关心对方和家庭,不再承担夫妻和家庭的义务、责任,有意避免夫妻之间的独处和接触,常常无缘无故地“失踪”。
2、法律规制存在漏洞。就目前的法律来看,法律仅仅就对身体的侵犯也就是“热暴力”加以规定,对伤害家庭成员身体的行为加以惩治,但是却没有明确对“冷暴力”加以规定。不是立法者不够重视,而是这一问题确实又认定的难度。
3、分布特征:普遍性和集中性。家庭“冷暴力”作为一个新型的隐性暴力形式,发展速度快,覆盖面也广。大江南北,无论是大都市还是小城镇,无论是白领阶层还是蓝领阶层,都可能会有不同程度的家庭“冷暴力”现象存在。
家庭冷暴力怎么办
防治对策
一、完善相关立法,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
《反家暴法》在20xx年3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这对于全国而言还属陌生法律。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反家庭暴力法已经确立了正常的法律法规,并提供根本防止及解决家庭暴力问题的有效途径,但在实际运作中可能显得乏力,极不利于司法操作。因此,需要我们共同来努力。
首先,应明确家庭暴力的定义、内涵以及家庭暴力的具体表现形式,将精神暴力作为与肉体暴力和性暴力并列的一个重要方面予以详细规定。
其次,还应规定对“冷暴力”的受害者,可获得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这样可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家庭“冷暴力”。
再次,规定对“冷暴力”造成的后果,采用证据倒置做法,由被控方举证证明有实施“冷暴力”。
总之,家庭“冷暴力”作为一种新型的隐性暴力形式,其伤害度不亚于显性的“热暴力”,甚至其伤害度还大于传统意义上手脚相向的“热暴力”。所以,对于家庭“冷暴力”这一问题,不能忽视,必须加以重视,这不仅是夫妻双方需要注意的问题,也是全社会都应加以重视的问题。
二、提高全社会对家庭“冷暴力”的认识
要预防和制止家庭“冷暴力”,最关键的是要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逐步转变社会态度,改变人们只忠实“热暴力”而忽略“冷暴力”的观念。通过广泛的、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让全社会知悉家庭“冷暴力”并非家务事,有时还是一种严重侵犯人权、违反社会道德和危害性极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