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不需要冷静期吗

时间:2024-06-09 04:06:21
离婚可以不需要冷静期吗

离婚可以不需要冷静期吗,离婚可以不需要冷静期。如果当事人通过诉讼离婚的,只要双方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的即可判决离婚,无需经过离婚冷静期。下面具体说说离婚可以不需要冷静期吗。

  离婚可以不需要冷静期吗1

协议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1、协议离婚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作出适当的处理;

2、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对子女的抚养作出妥善安排;

3、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4、当事人双方必须有离婚的合意,即两人自愿达成离婚的`意思表示一致;

5、离婚协议必须不能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可以不需要冷静期吗2

一、现在离婚可以不用冷静期吗

1、现在离婚只要走协议离婚就必须要过冷静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民法典》离婚的其它规定有哪些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走协议的方式进行办理,那么就需要过三十天的冷静期才能解除婚姻的关系,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双方就需要协商好,而对于诉讼离婚是需要通过法律的判决才能解除关系。

  离婚可以不需要冷静期吗3

一、律师该不该给当事人一个离婚冷静期?

我是一名婚姻家事律师,但我不太爱给自己贴标签就是离婚律师,因为很多案子,当当事人找到我信誓旦旦的表示一定要离婚的时候,通常都会被我泼一盆冷水,因为我们律师通常是比较理性的,而要离婚的当事人有些时候还是比较感性的,然后经过咨询后她们可能就会发现自己还不够冷静,还需要再考量现在是不是离婚的好时机,或者说即便该离婚了,也需要按部就班,做好方方面面的准备,而不是说找律师了,然后幻想着着凭借律师的神通广大,马上这个婚就能离掉奔赴新生活了。

婚姻问题专家温格·朱利在《幸福婚姻法则》中写道:“即使是最美好的婚姻,一生中也会有200次离婚的念头,50次掐死对方的冲动。”很多人以为,迅速离婚就可以终结噩梦,殊不知,也有可能引发另一场灾难。

当然这也会给我造成一些困惑,因为其实我也意识到离婚是一件很主观的事情,而前来咨询离婚的时候,当事人通常内心是比较脆弱的,不太自信的时候,换言之是比较容易受到律师的影响的,如果这个时候我们做律师的对这个案件代入一些律师个人的非法律因素的价值观,其实当事人是很容易受影响的',所以说我也比较困惑,到底是做一个单纯的离婚律师,还是说去为当事人综合考量我认为最有利的因素再建议他决定是否离婚,如何离婚。

也就是说,在律师这一关的时候,是否就需要给当事人设置一个冷静期。


  

那么是否应该离婚都需要考量哪些因素呢?

我认识主要是情感独立,人格独立,经济独立,离婚的风险,如果有孩子的,那必须还要加上独立生活的能力,因为即便离婚后有抚养费,每个月伸手要钱的滋味不好受,再说万一不给了呢?万一前夫没钱了呢?如果说结婚是一时冲动,那么离婚就只能再三权衡。

说到离婚的风险,给大家说说几个案例,王女士婚后和男方一起成立公司,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经营困难的时候,男方去银行以公司名义贷款,让王女士签了保证人。

王女士也没有多想。结果离婚后收到银行的电话,要求其承担还款的保证责任。

离婚时男方抚养费就不大方,讲了好多条件,约定了5000块钱的抚养费,结果离婚后,男方很快就和小三在一起还生了个儿子,小三掌握了家里的财政大权,不同意给他前妻的抚养费,孩子的抚养费就断了。

这两个案例是想表达,离婚前一定把财产债务捋清楚,防止后顾之忧。还有就是一定经济独立,不要完全指望男人的抚养费。

那么今年新的民法典的颁布,就把这个问题上升到了法律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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