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了彩礼不结婚彩礼还退吗,不结婚的彩礼是要退的。根据我国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下面跟大家具体说说送了彩礼不结婚彩礼还退吗。
送了彩礼不结婚彩礼还退吗1
一、给完彩礼没结婚能退吗
1、给完彩礼没结婚能退。符合退还彩礼的条件“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所以是可以要求退还的。男女双方没有领结婚证,女方需要退还彩礼,但退还数额要根据具体情况定,不一定是全额退还。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订婚彩礼给一半还是全额给付
对于订婚彩礼的钱给一半或者全额给付都是可以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送了彩礼不结婚彩礼还退吗2
如今结婚少不了彩礼,这对许多男方家庭来说都是一个不小的负担,但没有又不行,可在有些时候,即便是男方给了彩礼,到最后也会因为一些原因导致双方没有结婚,那么到了这个时候,彩礼该不该退,该退多少就成了双方纠纷的焦点。
那么给了彩礼但没结婚,彩礼到底需不需要退还?下面我们就通过一个案例来具体分析一下这个问题。王女士有个儿子叫小郭,早就到了该结婚的年纪,不过王女士对此倒不是很操心,因为小郭已经有了女朋友。
女孩叫小张,与小郭相恋多年,两人的感情一直都还不错,到了该结婚的年纪之后,两人便开始谈婚论嫁,双方家长对两人的婚事也比较满意,所以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经过两家协商,结婚的彩礼钱定在了十万块钱。
王女士的经济条件还不错,所以她没有多说,商量好之后不久,她就亲自带着小郭到小张家长,将十万块的彩礼钱交到了小张的父母手中,这门婚事也就算是定了下来。但就在王女士为了两人的婚事做准备的时候。
小郭却突然与小张因为感情不和分了手,这让王女士有些措手不及,但她也没法强迫小郭,不过那十万块的彩礼钱必须得要回来,于是王女士就带着小郭多次找到小张,要求她返还彩礼钱,可小张却一直都拒绝返还。
后来小郭结了婚,但与小张之间的纠纷仍没有解决,于是在忙完小郭的婚事之后,王女士便将小张告上了法庭,但在法庭上,小张却称事实并非王女士与小郭所说的那样,她称自己与小张之前只是恋人关系,并未达到谈婚论嫁的地步。
而且她从未收取过王女士或是小郭给出的十万块彩礼,反倒是小郭还多次找她借钱,直到小郭结婚前,王女士才替小郭将欠的钱还清,而且小郭在与她分手之后没多久就结了婚,因此她怀疑小郭有在与她恋爱时就已经与他人交往的嫌疑。因此她不同意王女士的任何诉讼请求。
那么事实到底是如何,最关键的还是证据,为此王女士提供了当时她与小张及其家人就彩礼问题协商时的录音,在录音中,可以明显地判断出王女士的确给付了这十万元的彩礼,但小张对此并不认可,可她也无法出具反证。
因此王女士支付彩礼为事实,那么小张需不需要退还?由于案件发生时,《民法典》尚未实施,因此此案的法律依据应当参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与司法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在本案中,王女士与小郭以结婚为目的`支付彩礼为事实,小张也的确收取了彩礼,但是两人最后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属于该规定中第一款的情形,因此小张应该退还这十万元彩礼。
如今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中也沿用了这一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给付彩礼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应当予以支持。
因此无论是在《民法典》开始实施之前还是之后,给付彩礼之后,只要满足上述规定中的条件,那么给付方都有权索回。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即便是满足上述规定中的第(二)、(三)项中的条件,彩礼也是无法退还的。
具体来说有如下几种情形:
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在这一情形下,两人的婚姻关系已经完全成立,所以无论是从法律上还是从情理上,彩礼都不能退还。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这一情形是从道德评价角度出发的,因为在人们的眼里,举办婚礼并且同居生活就是结婚的标志,因此未办理结婚手续的男女,只要是举办了婚礼,并长期同居生活,人们便会默认两人为夫妻,这样一来女方所受到的道德评价就会降低,因此彩礼无法返还。
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这一情形其实与第二种情形类似,而且比其更加牢固。四、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在这种情形中,彩礼已经被用于两人的共同生活,要求返还的权利客体已经不存在,因此无法返还。五、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彩礼作为一种风俗,在我国已经存在了很多年,已经成了人们约定俗成的一件事,因此法律并未禁止,但试图借彩礼谋取私利或是破坏婚姻自由的,这样的行为就是不被法律所认可的,此外,过高的彩礼在法律上也不被提倡。
送了彩礼不结婚彩礼还退吗3
在男方给彩礼后,女方不结婚一般要退还彩礼的。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有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给付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形的,彩礼应当要退还。后两种情形,以双方离婚为前提。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